高考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日期:2013-06-2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34

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是考生对报考高校及专业意愿的书面表达形式,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了解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以及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牢记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的填报及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志向和体检结论等,结合本人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填报。本须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校招生章程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备参考。

一、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形式及时间安排

1.高校录取分七个批次依次进行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

第四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四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考生志愿填报形式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应届生由所在中学组织;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地招办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填写志愿表,并根据志愿表,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准确地录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确保本人所要填报的志愿与所录入的志愿信息一致。

3.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考生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①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于6月27日至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7月4日前确认;②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2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7月4日前确认;③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7日至28日填报,6月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30日,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7月31日前确认。

4.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安排

面向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录取在8月17日至23日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注册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提交申请,并须按时确认。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3〕16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1、2012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拟报考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均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与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相同,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拟报考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高职提前单招、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三、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要求

1.凡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必须经过招飞全面检测、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

2.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三类招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考生可以兼报,且须填满此三类计划中的A至C 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所有志愿无效。

3.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在第一至第四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六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院校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例: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军事类院校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可以改报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4.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16号)规定,我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今年继续开展定向培养直招海军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招生对象为男生。前2.5学年的课程由高校负责,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直接办理入伍手续。定向培养士官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自理。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在军事等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志愿表上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 栏填报相应专业即可,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之前,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高考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四、文科类、理科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办(含考试院、招考中心,下同)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志愿填报网(http://gkzy.jseea.cn)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除外)。

3.在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10所院校代号。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五、体育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每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志愿信息[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3.在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所院校代号。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6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六、艺术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志愿的填报要求

1.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分别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次8小批(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将按此顺序公布)。

⑴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和“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系指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第2小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⑵ 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2小批:

第1小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⑶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类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三大批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个征求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志愿信息的确认[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或“传统院校志愿”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

4.在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表中设置有“院校服从志愿”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所院校代号。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持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6所院校和专业,且所填报的院校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七、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

考生须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相应批次的志愿表(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将志愿表上的内容准确录入。

考生在网上录入本人的志愿信息之后,要立即提交,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逻辑校验。当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时,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的警告信息,并须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当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时,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但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绿色的提示信息,主要是提醒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志愿,直至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止。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提交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或报名点仔细核对志愿信息确认表上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自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第二阶段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再现场确认]。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截止日的24时,逾期不能再上网填报。

八、几点重要说明

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今年我省继续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并分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要求。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同时,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

3.对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将在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平行院校志愿投档之前,依据考生填报的《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4.为帮助广大考生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在高考结束以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的情况,估算自己的三门统考成绩和选测科目等级,再结合已经取得的必测科目等级等,于6月12至16日之间,凭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办法、规定等,为正式填报做好相关准备。

5.按照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平、公正,填报志愿系统在规定的两个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关闭,届时,考生不能再上网填报。为减轻网络压力,防止填报截止前出现网络拥堵,考生一定要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逾时不能填报。

6.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将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汇总并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认真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要求。

7.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我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