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办法(试行)
日期:2021-05-07 08:57:53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1413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部门

1

政治面貌

党员10分,团员5

学工处

2

职务

校外职务10;学校主要职务8,学校一般职务5;班级主要职务5分,班级一般职务3分。

学工处

3

荣誉奖励

校外荣誉每项10分,校内荣誉每项5分。

学工处

4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课程不参与评分,其余五门课程课程每门合格得10分,不合格得5分。

招就处

5

学科特长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教务处

6

体质与体育特长

体质优秀10分,良好8分,及格6分,不及格4分。国家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2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5分;省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5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0分;市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1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5分。

体育部

7

艺术特长

国家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2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5分;省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5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0分;市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1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5分。

体育部

8

科技特长

国家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2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5分;省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5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10分;市级奖项前三名或一等奖得1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10分,前八名或三等奖得5分。专利每项30分。

教务处

9

其他特长

每项5

学工处

10

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每项5分。

团委

11

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

项目负责人每项得10分,主要参与者每项得5分,一般参与者每项得5分。

教务处

12

处分

留校察看扣30分、记过扣20分、严重警告扣15分,警告扣10分。

学工处